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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工程申报评审工作

时间:2015-01-29 10: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通过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同时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发出通知,自2015年起,对于各县市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质量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凡是申报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的项目,必须做到规定四点:
       1、申报项目必须认真编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本工程具体特点,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能确实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方案应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并加盖企业印章,方案应经总监审批并盖章。
       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样板间,尤其在防治楼板开裂、墙面渗水等方面作出示范表率作用。若该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示范工地评审一票否决。
       3、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良好,不得出现现浇楼板开裂、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否则示范工地评审一票否决。
       4、工程完工,转示范工程前必须完成质量分户验收及使用功能检测且结论合格。
      市质安处各监督科及各县市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需把好省市两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条件及日常监管的关口,认真审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内容及深度,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各质量监督站在企业申报创建省、市级示范工地资料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中,须对以上几项质量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作出明确的评价与说明。创建项目完工后,申请转示范工程资料时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中,须确认该项目已完工,整个施工过程质量状况良好,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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