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时间:2019-12-05 15: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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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一月
前 言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9月25日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以怀环审【2018】98号文予以审批。本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建设,2019年5月开始运营。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责任主体,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的程序和标准,2019年7月,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监测委托具有能力和资质的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2019年11月完成验收程序,并编制形成本验收报告。本验收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是:
第一部分:黄溪口自来水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黄溪口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二部分:验收意见
第三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 一 部 分
黄溪口自来水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 设 单 位: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谷金秋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唐景文
项 目 负 责 人:
报 告 编 写 人:吴妙芳
建设单位 |
: |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 |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电 话 |
: |
/ |
电 话 |
: |
0731-89831369 |
传 真 |
: |
/ |
传 真 |
: |
0731-89831369 |
邮 编 |
: |
419507 |
邮 编 |
: |
410000 |
地 址 |
: |
黄溪口镇双溪村、黄溪口村 |
地 址 |
: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 32 号联东U谷工业园9A栋301 |
1项目概况
1.1前言
黄溪口镇是辰溪县东南片区的中心重镇。黄溪口镇目前自来水水源主要为局部水井、水库以及单独打水机井,采取手压取水。黄溪口镇区现有水厂1座,厂址位于罗子山水库大坝下游,以罗子山水库为水源,设计规模1500m³/d。因其输水管仅一根且管径为160mm,该水厂实际运行规模约为1300m³/d,其供水严重不足,镇区居民用水得不到保障。供水工程是保障城镇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生命线,保证供水畅通、水质稳定,确保用户对水量、水压、水质的要求是城市和城镇供水企业的宗旨。同时,供水管网的安全运行,也直接影响到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黄溪口镇政府决定在黄溪口镇双溪村新建一座自来水厂,同时保留镇区现有水厂,以满足镇区供水需求。
其次,由于黄溪口镇的现有城镇排水系统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加上周边地区水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黄溪口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黄溪口镇政府决定在黄溪口村新增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座,使污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提高黄溪口镇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投资环境,适应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发展,保护沅水水系,改善镇域的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证黄溪口镇和下游人民群众的健康,对促进其工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8年9月委托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9月25日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以怀环审【2018】98号文予以审批。
受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收集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
1.2项目概况
表1-1 项目情况一览表
建设项目名称 |
黄溪口自来水厂 |
建设单位名称 |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黄溪口镇双溪村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面积 |
占地面积4479m2 |
环评设计规模 |
6000m³/d |
实际生产规模 |
6000m³/d |
项目员工 |
约10人,设有厨房及宿舍 |
生产班制 |
年工作约365天,每天工作24小时,采用3班制 |
投资总概算 |
7972万元 |
设计环保投资 |
300万元 |
比例 |
3.76% |
实际总投资 |
3819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27.3万元 |
比例 |
3.33% |
开建时间 |
2018年10月 |
建成时间 |
2019年5月 |
2验收依据
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8年11月7日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正版),2017年7月16日修订;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湖南省环保局湘环发【2004】42号,2004年6月;
(9)《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5 号, 2007 年 6 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文;
(1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17)湖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划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5】233号);
(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3相关资料和文件
(1)《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9月;
(2)《关于对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怀环审【2018】98号),怀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25日;
(3)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资料;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黄溪口自来水厂位于黄溪口镇双溪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27.716383°、E110.396312°。(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厂区的主入口设于厂区东南面。厂区总平面布置主要分为2个功能区:生产及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位于水厂的中部及西部,自中部至西部分别布置絮凝沉淀池、重力无阀滤池、清水池、废水池等构筑物。辅助生产区如加氯加矾间、配电房、维修间等设在厂区东侧。生活区设置办公楼一栋,位于厂区东侧,临近厂门。详见附图2。
3.2建设内容
表3.2-1 水厂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占地面积(m2) |
环评设计 |
实际建设 |
1 |
絮凝沉淀池 |
159.7 |
159.7 |
2 |
重力无阀滤池 |
55.10 |
55.10 |
3 |
清水池 |
275.6 |
275.6 |
4 |
废水池 |
52.80 |
52.80 |
5 |
加氯加矾间 |
171.40 |
171.40 |
6 |
办公楼 |
151.20 |
151.20 |
7 |
取水泵房 |
78.5 |
78.5 |
表3.2-2水厂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取水泵房 |
1 |
离心泵 |
Q=145m3/h,H=96m,N=75KW |
3台 |
2用1备,变频控制配减震设施 |
2 |
伸缩蝶阀 |
DN250 PN16 |
4个 |
|
3 |
伸缩蝶阀 |
DN200 PN16 |
5个 |
|
4 |
水力控制阀 |
DN200 PN16 |
3个 |
|
5 |
柔性接头 |
DN200 PN16 |
3个 |
|
6 |
压力表 |
量程0-1.6 Mpa |
3个 |
|
7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起吊重量2.0t,跨度6.0m,配套电动葫芦,N=4KW |
1台 |
|
8 |
灭火器 |
MF/ABC3 |
2具 |
|
9 |
流量计 |
DN350,量程0.5-10m3/s,1.6Mpa |
1个 |
|
10 |
伸缩蝶阀 |
DN350 PN16 |
2个 |
|
11 |
长柄蝶阀 |
DN250 PN10 |
3个 |
|
12 |
潜水排污泵 |
QW12-20-1.5,N=1.5KW |
2台 |
一用一备 |
13 |
风机 |
Q=4000m3/h,N=0.18KW |
2台 |
一用一备 |
絮凝沉淀 |
1 |
手动伸缩蝶阀 |
D341×PN10,DN300 |
1个 |
|
2 |
手动伸缩蝶阀 |
D341×PN10,DN350 |
1个 |
|
3 |
手动伸缩蝶阀 |
D341×PN10,DN150 |
16个 |
|
4 |
膜片式快开排泥阀 |
D341×PN10,DN150 |
16个 |
|
5 |
二位四通电磁阀 |
DN15 |
16个 |
|
6 |
球阀 |
DN50 |
1个 |
|
7 |
球阀 |
DN40 |
20个 |
|
8 |
球阀 |
DN15 |
16个 |
|
9 |
电动阀门 |
400×400,N=0.75KW |
2个 |
配启闭机 |
10 |
集水槽 |
300×390,L=4900 |
4根 |
不锈钢 |
11 |
密型不锈钢栅格 |
880×880×2240 |
5个 |
|
12 |
疏型不锈钢栅格 |
880×880×1035 |
5个 |
|
13 |
钢制楼梯 |
B=1000mm |
1副 |
|
14 |
16工字钢 |
L=4200mm |
2根 |
|
15 |
机械搅拌器 |
D=472mm,N=1.1KW |
1套 |
|
重力无阀滤池 |
1 |
手动伸缩蝶阀 |
D341×PN10,DN40 |
2个 |
|
2 |
预制滤板 |
|
40m2 |
|
3 |
短柄滤头 |
|
1840个 |
塑料 |
4 |
石英砂滤料 |
D10=0.55,K80<2.0 |
29m3 |
|
5 |
承托层粗纱 |
粒径2-4mm |
4m3 |
|
清水池 |
1 |
手动伸缩蝶阀 |
D341×PN10,DN300 |
4个 |
|
2 |
手动伸缩蝶阀 |
D341×PN10,DN200 |
2个 |
|
3 |
加氯动力水泵 |
Q=25m3/h,H=14m,N=5.5KW |
2台 |
|
4 |
多功能水力控制阀 |
DN100 PN10 |
2个 |
1一用一备,配套管道阀门 |
5 |
手动闸阀 |
DN100 PN10 |
2个 |
|
加氯加矾间-次氯酸钠投加系统 |
1 |
次氯酸钠发生器 |
N=6.5KW产氯量0.6-1.0kg/h |
1台 |
|
2 |
柠檬酸储罐 |
φ1020,V=1m3 |
1个 |
厂家配套 |
3 |
盐溶液储罐 |
φ1020,V=1m3 |
1个 |
厂家配套 |
4 |
次氯酸钠储罐 |
φ920,V=0.5m3 |
1个 |
与发生器配套 |
5 |
软水器 |
|
1个 |
厂家配套 |
6 |
酸洗计量泵 |
N=1.5KW |
2台 |
厂家配套,一用一备 |
7 |
加盐计量泵 |
N=1.5KW |
2台 |
厂家配套,一用一备 |
8 |
加药计量泵 |
N=1.5KW |
2台 |
厂家配套,分别至前后加氯点 |
9 |
排氢风机 |
|
1台 |
厂家配套 |
10 |
氢气报警仪 |
N=5KW |
1台 |
厂家配套 |
11 |
防毒面具、防护服及检修工具箱 |
|
1套 |
厂家配套 |
12 |
手动球阀 |
DN25 |
3个 |
|
13 |
手动球阀 |
DN20 |
15个 |
|
14 |
手动球 |
DN32 |
6个 |
|
15 |
电磁流量计 |
DN20 |
2个 |
|
加氯加矾间-PAM投加系统 |
16 |
PAM投加装置 |
制备能力为300g/h,N=5KW |
1台 |
|
17 |
隔膜式计量泵 |
Q=550L/H,H=20m,N=0.75KW |
1台 |
厂家配套 |
18 |
手动球阀 |
DN32 |
2个 |
厂家配套 |
19 |
电动球阀 |
DN32 |
1个 |
厂家配套 |
20 |
背压阀 |
DN32 |
1个 |
厂家配套 |
21 |
电磁流量计 |
DN32 |
1个 |
厂家配套 |
加氯加矾间-PAC投加系统 |
22 |
PAC投加装置 |
制备能力为5500g/h,N=8KW |
1台 |
|
23 |
隔膜式计量泵 |
Q=550L/H,H=20m,N=0.75KW |
2台 |
厂家配套,一用一备 |
24 |
手动球阀 |
DN50 |
5个 |
厂家配套 |
25 |
背压阀 |
DN50 |
1套 |
厂家配套 |
26 |
电磁流量计 |
DN50 |
1个 |
厂家配套 |
加氯加矾间-其他设备 |
27 |
倒流防止器阀组 |
DN50 |
1套 |
给水入户管 |
28 |
轴流风机 |
T35-11-20°型 N=0.37KW Q=1649m3/h,全压P=152Pa |
8台 |
|
29 |
手提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MF/ABC3 3kg×2 |
10具 |
|
30 |
地漏 |
DN100 |
2个 |
|
31 |
快速冲洗龙头(配套紧急冲淋洗眼器) |
|
1套 |
|
废水池 |
32 |
废水池(污泥沉淀池) |
6.6 m×8 m×4m |
1座 |
收集滤池反冲洗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一季度一次,定期人工掏泥,密闭罐车送至污水厂脱水处理 |
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水厂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氯酸钠、次氯酸钠、柠檬酸等。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3.3-1.
表3.3-1 自来水厂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形态 |
用量 |
最大储存量 |
包装、储存方式、来源 |
1 |
氯化钠 |
固态 |
8.86t/a |
0.9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 |
2 |
次氯酸钠 |
液态 |
11.28t/a |
0.5t |
由水厂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氯化钠生成 |
3 |
柠檬酸 |
固态 |
5.28t/a |
0.6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 |
4 |
PAC(聚合氯化铝) |
固态 |
6.63t/a |
0.75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 |
5 |
PAM(聚丙烯酰胺) |
固态 |
2.05t/a |
0.5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 |
6 |
水 |
液态 |
6000m3/d |
主水源沅江,备用水源罗子山水库 |
3.4给水排水
v 给水:水厂的生产生活用水由水厂内部供给。
v 排水:自来水厂厂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道系统,自流排放至厂外。水厂厨房废水经隔油隔栅处理后与厂区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由周边居民回收用作农肥,不外排。絮凝、沉淀和滤池反冲洗等过程产生的排泥水进入集泥池,经浓缩、脱水后,泥饼外运,上清液则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净化。
v 水厂水平衡见下图:
图3.4-1 自来水厂水平衡图
3.5生产工艺
自来水厂净水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5-1水厂净水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沅江原水经取水泵房自流进入净水厂,备用水源罗子山水库原水自流进入净水厂,管道混合器中投加药剂PAC、PAM,同时投加次氯酸钠以去除水中的藻类,防止藻类堵塞絮凝器及斜管的现象发生,原水经管道混合器混合后进入絮凝沉淀池进行絮凝沉淀,去除大部分浊度,最后进入滤池,投加ClO
2消毒处理后进入清水池。絮凝沉淀池污泥、以及滤池反冲洗水排入废水池(集泥池),集泥池的水浓缩、沉淀处理。
3.6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现场勘查,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4.1.1废水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自来水厂的污水主要有絮凝沉淀池产生的排泥水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排泥水:进入集泥池浓缩、脱水后,泥饼外运,上清液则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净化,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隔渣及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由周边居民回收用作农肥,不外排。
4.1.2废气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自来水厂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厨房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炒菜产生的油烟经过家庭式抽烟机无组织外排。
4.1.3噪声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自来水厂运营时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1.4固体废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自来水厂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泥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和废润滑油及油桶。
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泥:水厂滤池反冲洗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收集进入废水池,经浓缩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水源水,池底污泥,一季度一次,定期人工掏泥,密闭罐车送至污水厂污泥脱水间进一步处理,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形成泥饼,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水厂泥饼产生量分别为12.6t。
废润滑油及油桶:厂内各种设备均需定期维护和修理,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和油桶,目前因水厂运营时间较短还未产生。日后一旦产生应将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2环保设施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环保投资约为1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见表4.2-1。
表4.2-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
环保措施 |
投资(万元) |
1 |
废水 |
水厂生活污水:隔油隔渣+化粪池 |
2.5 |
2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1.5 |
3 |
固废 |
生活垃圾桶、污泥暂存间 |
1.0 |
4 |
生态、水土保持 |
排水及挡渣设施、剥离表土暂存、植被恢复、种植乔木、灌木绿化、草皮护坡 |
110 |
5 |
环境风险 |
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水源地保护措施、应急措施 |
8.6 |
6 |
人员培训 |
施工单位、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环保业务培训 |
1.4 |
7 |
环境管理、监测 |
施工、运营环保管理、环保监测 |
2.3 |
8 |
总计 |
127.3 |
5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主要结论与建议见表5.1-1。
表5.1-1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主要结论与建议
项目 |
主要结论 |
建议 |
废水 |
1、水厂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由周边居民回收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厂员工生活污水、城镇生活污水经A2/O+MBR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黄溪排入沅江,污水厂服务区内污水排放中COD、NH3-N得到大量削减,污水处理厂建设对改善项目区附近沅江地表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3、建设单位应对净水、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间、原水管网、污水管网等设施做好地面硬化和防渗措施,污泥脱水间设有防雨、防渗措施,污泥及时外送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不会因淋雨产生渗滤液。加强原水、污水管网、净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预防管网破裂等情况发生。落实好以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
1、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的处理效果与运行率不低于设计标准,保证生活污水、油烟废气、恶臭气体的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2、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分工负责,加强监督,完善环境管理;
3、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防火、防爆的设施和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杜绝事故发生;
4、维护管道、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环境风险事故;
5、依据相关规定将水厂取水口片区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保证本项目水源 |
废气 |
1、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噪声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水厂、污水厂、加压站等泵房水泵机组的噪声,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
固废 |
1、员工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
2、定期对集泥池、污泥间污泥进行清理,脱水后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你单位拟在辰溪县黄溪口镇双溪村实施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自来水厂位于黄溪口镇双溪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2.716383°、E110.396312°),总用地面积4557.47m
2构(建)筑物面积为994.3m
2,设计规模为6000m
3/d,工程内容包指水厂厂区、主水源地(沅江)原水管、取水系站、备用水源(罗子山水库)原水管、镇区供水管网等.其中:给水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铺设供水管道总长6127.2m,改造管网595.3m,水厂输配水管网选择PE管;沅水河岸设置取水系房1座,取水泵房至水厂絮凝池配水井设置1根原水管,原水管长3293m;罗子山水库至水厂原水管线,起点罗子山水库电站,终点为黄溪口镇水厂,设计总厂度8828m,管道采用焊接钢管4773m,PE管4055m。
2、污水处理厂位于黄溪口镇黄溪口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27.738337°、E110.373938°,总用地面积8878.4m
2),构(建)筑物面积为1564.42m
2,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
3/d,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线、提升泵站等。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
2/0+MBR+紫外线消毒”工艺。项目自黄溪口镇镇区敷设一条污水总千管(包指压力管道和重力管道)至污水厂区,总长3982m。
根据《报告表》结论和辰溪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施工过程中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治噪声扰民现象;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或处置、运输车辆物料加盖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商品凝土,减小扬尘污染;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沅江,各类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并及时清运、合理处置。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隔离封闭、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卫生防护距离100米以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3、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网。自来水厂制水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泥水经浓缩、脱水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浄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污水处理厂须做好厂区防渗、防腐使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及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对可回收废物分类堆存、回收。自来水厂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污泥暂存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污泥经“污泥调理+机械压滤脱水”工艺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后与栅渣及时清运,和生活垃圾一并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6、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東后必须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7、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8、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自来水厂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依规实施保护,按相关技术规范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一级保护区内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并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对水源地水质的要求。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辰溪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止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如下:
6.1污染源排放标准
自来水厂及取水提升泵房厂界环境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1-1。
表6.1-1噪声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限值(dB) |
标准来源 |
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60(昼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50(夜间) |
6.2总量控制指标
自来水厂无总量控制指标。
7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2019 年8月17日-2019年8月18日,项目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黄溪口自来水厂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正常工作,施正常运行。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分析,本次现场验收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厂界噪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监测。具体验收监测内容见表7.1-1。
表7.1-1 噪声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自来水厂 |
东面厂界外1m |
厂界环境噪声 |
昼夜各1次,连续2天 |
南面厂界外1m |
西面厂界外1m |
北面厂界外1m |
自来水厂提升泵房 |
东面厂界外1m |
厂界环境噪声 |
昼夜各1次,连续2天 |
南面厂界外1m |
西面厂界外1m |
北面厂界外1m |
8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8.1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黄溪口自来水厂的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编号 |
仪器与型号 |
标准方法检出限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型 |
- |
8.2人员能力
参加本次验收监测人员均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8.3质量保证
(1)现场采样和监测必须保证生产及设备正常运转。
(2)监测人员经过持证上岗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3)现场测试仪器在测试前进行校准,并保证仪器在有效检定期内。
(4)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5)现场采样和测试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并对验收监测期间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未能按《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测试的,对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6)为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在样品的采集、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保证。
(7)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8)每批样品在检测同时带质控样和做10%平行双样。本次检测的平行样品,合格率为100%。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2019年8月17日和18日,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技术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期间气象情况见表9-1。
表9-1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表
监测时间 |
天气 |
气温(℃) |
气压(kPa) |
风向 |
风速(m/s) |
8月17日 |
阴 |
15.2 |
102.0 |
东南 |
0.4 |
8月18日 |
阴 |
15.6 |
102.3 |
东南 |
0.4 |
9.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9-3。
表9-2 黄溪口自来水厂四周噪声检测结果表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采样时间 |
检测值dA(B) |
参考限值 |
黄溪口自来水厂 |
东面厂界外1m N1 |
8.17 |
昼间 |
58.3 |
60 |
夜间 |
48.5 |
50 |
8.18 |
昼间 |
58.5 |
60 |
夜间 |
48.4 |
50 |
南面厂界外1m N2 |
8.17 |
昼间 |
58.6 |
60 |
夜间 |
48.6 |
50 |
8.18 |
昼间 |
59.3 |
60 |
夜间 |
48.8 |
50 |
西面厂界外1m N3 |
8.17 |
昼间 |
58.7 |
60 |
夜间 |
48.6 |
50 |
8.18 |
昼间 |
58.4 |
60 |
夜间 |
48.3 |
50 |
北面厂界外1m N4 |
8.17 |
昼间 |
59.3 |
60 |
夜间 |
48.9 |
50 |
8.18 |
昼间 |
58.3 |
60 |
夜间 |
48.4 |
50 |
执行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9-3黄溪口自来水厂提升泵房四周噪声检测结果表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采样时间 |
检测值dA(B) |
参考限值 |
黄溪口自来水厂提升泵房 |
东面厂界外1m N5 |
8.17 |
昼间 |
58.6 |
60 |
夜间 |
48.6 |
50 |
8.18 |
昼间 |
58.7 |
60 |
夜间 |
48.4 |
50 |
南面厂界外1m N6 |
8.17 |
昼间 |
58.5 |
60 |
夜间 |
48.7 |
50 |
8.18 |
昼间 |
59.3 |
60 |
夜间 |
48.8 |
50 |
西面厂界外1m N7 |
8.17 |
昼间 |
58.7 |
60 |
夜间 |
48.7 |
50 |
8.18 |
昼间 |
58.7 |
60 |
夜间 |
48.5 |
50 |
北面厂界外1m N8 |
8.17 |
昼间 |
59.7 |
60 |
夜间 |
48.6 |
50 |
8.18 |
昼间 |
58.3 |
60 |
夜间 |
48.4 |
50 |
执行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 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黄溪口自来水厂厂界、自来水厂提升泵房、污水处理厂东、南、西、北侧监测点在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黄溪口自来水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集泥池产生的沉淀污泥交由黄溪口镇人民政府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润滑油及油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0.2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10-1。
表10-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 |
1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
水厂内种有绿色植物吸收净化 |
已落实 |
2 |
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网。自来水厂制水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泥水经浓缩、脱水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浄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
自来水厂制水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泥水经浓缩、脱水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浄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
已落实 |
3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自来水厂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及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
自来水厂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已落实 |
4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对可回收废物分类堆存、回收。自来水厂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
1、自来水厂污泥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3、废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的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11结论和建议
11.1总体结论
黄溪口自来水厂产生的生活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或农肥,排泥水上清液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净化不外排。厨房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炒菜产生的油烟经过家庭式油烟机无组织外排。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设计方案及变更说明的审批意见的主要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议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11.2建议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2)并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验。
(3)加强渣场的风险管理管理,如发生泄露应及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并及时处理处置。
(4)建议对自来水厂的取水口水质进行定期监测。
(以下无正文)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黄溪口污水处理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 设 单 位: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谷金秋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唐景文
项 目 负 责 人:
报 告 编 写 人:吴妙芳
建设单位 |
: |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 |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电 话 |
: |
/ |
电 话 |
: |
0731-89831369 |
传 真 |
: |
/ |
传 真 |
: |
0731-89831369 |
邮 编 |
: |
419507 |
邮 编 |
: |
410000 |
地 址 |
: |
黄溪口镇双溪村、黄溪口村 |
地 址 |
: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 32 号联东U谷工业园9A栋301 |
1项目概况
1.1前言
黄溪口镇是辰溪县东南片区的中心重镇。黄溪口镇目前自来水水源主要为局部水井、水库以及单独打水机井,采取手压取水。黄溪口镇区现有水厂1座,厂址位于罗子山水库大坝下游,以罗子山水库为水源,设计规模1500m³/d。因其输水管仅一根且管径为160mm,该水厂实际运行规模约为1300m³/d,其供水严重不足,镇区居民用水得不到保障。供水工程是保障城镇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生命线,保证供水畅通、水质稳定,确保用户对水量、水压、水质的要求是城市和城镇供水企业的宗旨。同时,供水管网的安全运行,也直接影响到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黄溪口镇政府决定在黄溪口镇双溪村新建一座自来水厂,同时保留镇区现有水厂,以满足镇区供水需求。
其次,由于黄溪口镇的现有城镇排水系统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加上周边地区水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黄溪口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黄溪口镇政府决定在黄溪口村新增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座,使污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提高黄溪口镇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投资环境,适应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发展,保护沅水水系,改善镇域的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证黄溪口镇和下游人民群众的健康,对促进其工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8年9月委托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9月25日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以怀环审【2018】98号文予以审批。
受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收集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
1.2项目概况
表1-1 项目情况一览表
建设项目名称 |
黄溪口污水处理厂 |
建设单位名称 |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黄溪口镇黄溪口村;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面积 |
占地面积8878.4m2; |
环评设计规模 |
污水处理厂:5000m3/d; |
实际生产规模 |
污水处理厂:5000m3/d; |
项目员工 |
约10人,设有厨房及宿舍 |
生产班制 |
年工作约365天,每天工作24小时,采用3班制 |
投资总概算 |
7972万元 |
设计环保投资 |
300万元 |
比例 |
3.76% |
实际总投资 |
4153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36.4万元 |
比例 |
3.28% |
开建时间 |
2018年11月 |
建成时间 |
2019年5月 |
2验收依据
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8年11月7日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正版),2017年7月16日修订;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湖南省环保局湘环发【2004】42号,2004年6月;
(9)《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5 号, 2007 年 6 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文;
(1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17)湖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划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5】233号);
(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3相关资料和文件
(1)《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9月;
(2)《关于对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怀环审【2018】98号),怀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25日;
(3)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资料;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黄溪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黄溪口镇黄溪口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27.738357°、E110.373938°。(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厂区总平面布置主要分为2个功能区:厂前区及生产区。厂前区主要为综合楼(含办公、化验、值班室等),位于厂区西南部。生产区按工艺流程,由东向西顺序布置预处理构筑物、二级处理构筑物等,最终向西流入紫外线消毒间,排入厂区西侧的黄溪汇入沅江。贮泥池、污泥脱水机间及生产辅助用房等建设在厂区南面。详见附图3。
3.2建设内容
表3.2-1 污水厂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1 |
粗格栅间及调节池 |
粗格栅渠 |
L×B×H=8.3×2.0×5.70m,分2格,每格宽0.7m;合流流量15000m3/d |
1座 |
调节池 |
有效水深2m,有效容积V=271.96m3 |
1座 |
T提升泵站 |
/ |
1座 |
2 |
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 |
细格栅渠 |
分2格,栅前水深0.40m;合流流量15000m3/d |
1座 |
旋流沉砂池 |
设计流速0.29m/s,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37s,有效水深0.20m |
1座 |
3 |
组合式MBR池 |
设计规模5000m3/d;水力停留时间16.12h;污泥负荷0.03kgBOD5/kgMLSS·d;悬浮固体浓度为4000mg/L;膜池内设4组膜组件,单组产水量为750m3/d,设计通量:10~20L/m2·h. |
1座 |
4 |
紫外线消毒间 |
4个模块,每个模块包含4支灯管,灯管型号:ONYX-GH064T5L,单支灯管UV输出功率功率≥45W |
1座 |
5 |
贮泥池 |
设计规模5000m3/d; L×B×H=3m×3m×1.5m |
1座 |
6 |
污泥脱水间及配电间 |
85.74m2,L×B×H=13.7m×6.0m×4.5m |
1间 |
7 |
生产辅助用房 |
鼓风机房 |
194.4m2,L×B×H=21.6m×9.0m×4.8m |
1间 |
产水泵房 |
1间 |
加氯间(MBR池配套) |
1间 |
8 |
综合楼 |
78.3m2,共一层,包括办公室、值班室、中控室、化验室等 |
1栋 |
表3.2-2 污水厂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位置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粗格栅渠 |
回转式格栅清污机 |
HF600型,设备宽0.6m,栅隙为20mm,N=0.7kW |
2台 |
1用1备 |
2 |
无轴螺旋输送压榨机 |
LS260,N=1.1kW |
1台 |
|
3 |
钢制闸门 |
SFZ500 |
4台 |
|
4 |
启闭机 |
QSY-4,启闭力40kN |
4台 |
|
5 |
调节池 |
启闭机 |
QSY-4,启闭力40kN |
1台 |
|
6 |
钢制闸门 |
SFZ700 |
2台 |
|
7 |
潜水搅拌机 |
N=2.2KW |
2台 |
|
7 |
T提升泵站 |
潜污泵, |
小泵型号:Q=100m3//h,H=12m,N=5.5kW;大泵型号:Q=200m3//h,H=12m,N=11kW |
4台 |
2大2小 |
8 |
细格栅渠 |
闸门 |
|
4扇 |
|
9 |
超细格栅分离机 |
SQ0.7 |
2台 |
|
10 |
螺旋输送机 |
WLS260,N=2.2kW |
1台 |
|
11 |
旋流沉砂池 |
闸门 |
/ |
4扇 |
|
12 |
启闭机 |
/ |
2台 |
|
13 |
旋流沉砂池除砂机 |
XLCS-3000A ,N=1.1kW |
2台 |
|
14 |
潜水排污泵 |
/ |
3台 |
|
15 |
移动抽风机 |
/ |
1台 |
|
16 |
组合式MBR池 |
由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MBR膜池组成 |
17 |
紫外线消毒间 |
紫外线消毒模块 |
/ |
2套 |
|
18 |
滤网 |
/ |
2套 |
|
19 |
导流板 |
/ |
3套 |
|
20 |
插板闸门 |
/ |
4套 |
|
21 |
镇流器柜 |
/ |
2套 |
|
22 |
水位传感器 |
/ |
2个 |
|
23 |
固定溢流堰 |
/ |
4个 |
|
24 |
离心通风机 |
/ |
2个 |
|
25 |
贮泥池 |
潜水搅拌机 |
/ |
2台 |
|
26 |
污泥脱水间及配电间 |
气动隔膜泵 |
Q=4.06m3/h P=0.5Mpa,吸程7m |
2台 |
1用1备 |
27 |
板框压滤机 |
S=50m2,功率N=1.5kW |
2台 |
|
28 |
空气压缩机 |
Q=0.6m3/min,P=0.7MPa,N=5.5kW |
1套 |
|
29 |
轴流通风机 |
Q=1000m3/h,N=0.18kW |
1台 |
|
30 |
PAM-加药泵 |
|
2台 |
1用1备 |
31 |
PAC加药桶 |
V=3.0m3 |
1个 |
|
32 |
PAM加药桶 |
V=3.0m3 |
1个 |
|
33 |
次氯酸钠加药桶 |
V=3.0m3 |
1个 |
|
34 |
药液搅拌机 |
RS-14-0.55,B=350mm,N=0.55kW |
3套 |
|
35 |
轴流通风机 |
Q=1000m3/h,N=0.18Kw |
1台 |
|
36 |
鼓风机房 |
三叶罗茨鼓风机 |
单台鼓风机的风量6m3/min,升压71KPa |
3台 |
2用1备 |
37 |
产水泵房 |
产水泵 |
产水泵Q=190m3/h,H=10.0m,N=7.5kW |
3台 |
2用1备 |
38 |
加氯间(MBR池配套) |
NaClO贮罐 |
V=5m3,PE塑料罐 |
1个 |
|
39 |
NaClO投加计量泵 |
Q=1800L/h,3bar,N=1.1kW |
1个 |
|
40 |
柠檬酸贮罐 |
V=2m3,PE塑料罐 |
1个 |
|
41 |
柠檬酸投加计量泵 |
Q=1800L/h,3bar,N=1.1kW |
1个 |
|
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柠檬酸、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等。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3.3-1。
表3.3-1 污水处理厂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形态 |
用量 |
最大储存量 |
包装、储存方式、来源 |
1 |
柠檬酸 |
固态 |
6.24t/a |
0.9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用于MBR膜清洗 |
2 |
次氯酸钠 |
固态 |
5.98t/a |
0.5t |
3 |
PAC(聚合氯化铝) |
固态 |
7.94t/a |
0.75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 |
4 |
PAM(聚丙烯酰胺) |
固态 |
5.94t/a |
0.5t |
外购,25kg/袋,置于加药间 |
5 |
硫酸 |
液体 |
50升/a |
10升 |
外购,1000mL/瓶,置于硫酸橱柜 |
6 |
自用水 |
液态 |
150m3/a |
/ |
3.4给水排水
v 给水:厂区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取自城市供水管网。厂区供水管网呈环状布置,以满足消防要求。
v 排水: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全部由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始端,同厂外来水一起进行处理。厂内雨水沿道路修建雨水管道,出厂区后经黄溪排入沅江。
3.5生产工艺
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5-1 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镇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经格栅截阻污水中大块的呈悬浮或漂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之后进入调节水池均质均量,调节处理后的污水再进入组合式MBR池进行生化处理,使污水得到净化,经紫外线消毒后的出水汇入沅江。组合式MBR池采用的工艺为“A
2/O+MBR工艺”,是将好氧池末端分隔出一个膜区,作为浸没式膜组件反应区,膜区中的污泥浓度大于或等于好氧区污泥浓度。通过控制曝气量和回流比,强化脱氮除磷的效果,运用膜生物反应器在出水水质上的优势,达到最佳处理效果。“A
2/O+MBR工艺”流程示意图见下图:
图3.5-2 A2/O+MBR工艺流程示意图
3.6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现场勘查,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4.1.1废水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只有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处理后排入沅江。
4.1.2废气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污水处理厂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及食堂油烟。
恶臭: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的主要是格栅井、曝气池、储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处理设施,臭气中的主要成分是硫化氢、氨等,臭气浓度。在各设施周界及厂界周围种植绿化带,定期清理,减少厂内贮存时间,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油烟:厨房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炒菜产生的油烟经过家庭式抽烟机无组织外排。
4.1.3噪声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运营时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1.4固体废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组合式MBR池产生的沉淀污泥以及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废润滑油及油桶。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共有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t/a,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污泥:组合式MBR池产生的污泥排至贮泥池,经泵输送至污泥脱水间,经调理、机械脱水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污泥80t/a。
格栅渣:格栅拦截的格栅渣与污泥一起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废润滑油及油桶:厂内各种设备均需定期维护和修理,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和油桶,目前因污水厂运营时间较短还未产生。日后一旦产生应将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2环保设施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环保投资约为13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见表4.2-1。
表4.2-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
环保措施 |
投资(万元) |
1 |
废气 |
污水厂及提升泵恶臭:设置绿化带 |
20 |
2 |
废水 |
污水厂生活污水:预处理化粪池 |
2.1 |
3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2.5 |
4 |
固废 |
生活垃圾桶、污泥暂存间 |
2.3 |
5 |
生态、水土保持 |
排水及挡渣设施、剥离表土暂存、植被恢复、种植乔木、灌木绿化、草皮护坡 |
96 |
6 |
环境风险 |
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水源地保护措施、应急措施 |
8.6 |
7 |
人员培训 |
施工单位、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环保业务培训 |
1.4 |
8 |
环境管理、监测 |
施工、运营环保管理、环保监测 |
3.5 |
合计 |
136.4 |
5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主要结论与建议见表5.1-1。
表5.1-1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主要结论与建议
项目 |
主要结论 |
建议 |
废水 |
1、水厂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由周边居民回收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厂员工生活污水、城镇生活污水经A2/O+MBR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黄溪排入沅江,污水厂服务区内污水排放中COD、NH3-N得到大量削减,污水处理厂建设对改善项目区附近沅江地表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3、建设单位应对净水、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间、原水管网、污水管网等设施做好地面硬化和防渗措施,污泥脱水间设有防雨、防渗措施,污泥及时外送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不会因淋雨产生渗滤液。加强原水、污水管网、净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预防管网破裂等情况发生。落实好以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
1、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的处理效果与运行率不低于设计标准,保证生活污水、油烟废气、恶臭气体的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2、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分工负责,加强监督,完善环境管理;
3、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防火、防爆的设施和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杜绝事故发生;
4、维护管道、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环境风险事故;
5、依据相关规定将水厂取水口片区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保证本项目水源 |
废气 |
1、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噪声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水厂、污水厂、加压站等泵房水泵机组的噪声,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
固废 |
1、员工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
2、定期对集泥池、污泥间污泥进行清理,脱水后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你单位拟在辰溪县黄溪口镇双溪村实施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自来水厂位于黄溪口镇双溪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2.716383°、E110.396312°),总用地面积4557.47m
2构(建)筑物面积为994.3m
2,设计规模为6000m
3/d,工程内容包指水厂厂区、主水源地(沅江)原水管、取水系站、备用水源(罗子山水库)原水管、镇区供水管网等.其中:给水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铺设供水管道总长6127.2m,改造管网595.3m,水厂输配水管网选择PE管;沅水河岸设置取水系房1座,取水泵房至水厂絮凝池配水井设置1根原水管,原水管长3293m;罗子山水库至水厂原水管线,起点罗子山水库电站,终点为黄溪口镇水厂,设计总厂度8828m,管道采用焊接钢管4773m,PE管4055m。
2、污水处理厂位于黄溪口镇黄溪口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27.738337°、E110.373938°,总用地面积8878.4m
2),构(建)筑物面积为1564.42m
2,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
3/d,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线、提升泵站等。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
2/0+MBR+紫外线消毒”工艺。项目自黄溪口镇镇区敷设一条污水总千管(包指压力管道和重力管道)至污水厂区,总长3982m。
根据《报告表》结论和辰溪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施工过程中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治噪声扰民现象;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或处置、运输车辆物料加盖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商品凝土,减小扬尘污染;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沅江,各类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并及时清运、合理处置。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隔离封闭、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卫生防护距离100米以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3、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网。自来水厂制水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泥水经浓缩、脱水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浄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污水处理厂须做好厂区防渗、防腐使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及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对可回收废物分类堆存、回收。自来水厂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污泥暂存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污泥经“污泥调理+机械压滤脱水”工艺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后与栅渣及时清运,和生活垃圾一并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6、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東后必须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7、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8、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自来水厂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依规实施保护,按相关技术规范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一级保护区内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并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对水源地水质的要求。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辰溪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止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如下:
6.1污染源排放标准
6.1.1废水
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1-1。
表6.1-1 废水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限值(mg/L) |
标准来源 |
废水 |
pH |
6-9(无量纲)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化学需要量 |
50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 |
氨氮 |
5(8) |
悬浮物 |
10 |
总磷 |
0.5 |
总氮 |
15 |
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6.1.2废气
污水处理厂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1-2。
表6.1-2 废气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限值(mg/m3) |
标准来源 |
废气 |
硫化氢 |
0.0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
氨 |
1.5 |
6.1.3噪声
污水处理厂厂界环境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1-3。
表6.1-3 噪声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限值(dB) |
标准来源 |
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60(昼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50(夜间) |
6.2环境质量标准
污水处理厂周边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2-1。
表6.2-1 地表水(沅江、黄溪)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限值(mg/L) |
标准来源 |
地表水 |
pH |
6-9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化学需要量 |
20 |
硫化物 |
0.2 |
氨氮 |
1.0 |
总磷 |
0.2 |
总氮 |
1.0 |
6.3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大气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外排黄溪汇入沅江,项目污水总量控制指标:CODCr:91.25t/a、NH3-N:9.125t/a。
7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2019 年8月17日-2019年8月18日,项目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正常工作,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废水、废气、噪声、地表水监测数据有效。
7.1污染物监测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分析,本次现场验收监测内容包括外排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监测。具体验收监测内容见表7.1-1、7.1-2、7.1-3。
7.1.1废水监测内容
表7.1-1 废水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污水处理厂 |
进水口 |
pH、COD、BOB5、氨氮、SS、TP、总氮 |
每天监测4次,连续2天 |
出水口 |
7.1.2废气监测内容
表7.1-2 废气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厂界上风向1# |
硫化氢、氨 |
每天监测4次,连续2天 |
厂界下风向2# |
厂界下风向3# |
厂界下风向4# |
7.1.3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表7.1-3 噪声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污水处理厂 |
东面厂界外1m |
厂界环境噪声 |
昼夜各1次,连续2天 |
南面厂界外1m |
西面厂界外1m |
北面厂界外1m |
7.2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表7.2-1 地表水监测工作内容
河流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黄溪 |
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 |
pH、CODcr、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 |
每天监测1次,连续2天 |
污水处理厂下游500m |
沅江 |
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500m |
8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8.1水质监测方法及仪器
水质采样标准与规范为《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见表8-1。
表8-1 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使用仪器 |
检出限 |
pH |
《水质 pH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6920-1986 |
pH计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
万分之一天平FA2204型 |
4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恒温培养箱SPX-150 |
0.5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T |
0.025mg/L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T |
0.01mg/L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T |
0.05mg/L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
红外测油仪JLBG-121U |
0.06mg/L |
悬浮物 |
《重量法》GB11901-89 |
万分之一天平FA2204型 |
/ |
8.2气体监测方法及仪器
表8-2 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使用仪器 |
检出限 |
硫化氢 |
《环境空气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1742-8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T |
0.05mg/L |
氨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T |
0.01mg/m3 |
8.3噪声监测方法及仪器
表8-3 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编号 |
仪器与型号 |
标准方法检出限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型 |
- |
8.4人员能力
参加本次验收监测人员均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8.5质量保证
(1)现场采样和监测必须保证生产及设备正常运转。
(2)监测人员经过持证上岗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3)现场测试仪器在测试前进行校准,并保证仪器在有效检定期内。
(4)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5)现场采样和测试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并对验收监测期间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未能按《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测试的,对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6)为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在样品的采集、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保证。
(7)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8)每批样品在检测同时带质控样和做10%平行双样。本次检测的平行样品,合格率为100%。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2019年8月17日和18日,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技术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期间气象情况见表9-1。
表9-1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表
监测时间 |
天气 |
气温(℃) |
气压(kPa) |
风向 |
风速(m/s) |
8月17日 |
阴 |
15.2 |
102.0 |
东南 |
0.4 |
8月18日 |
阴 |
15.6 |
102.3 |
东南 |
0.4 |
9.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2 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单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结果 |
参考限值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污水处理厂进水口 |
pH |
无量纲 |
8.17 |
7.27 |
7.29 |
7.33 |
7.25 |
/ |
8.18 |
7.31 |
7.27 |
7.16 |
7.18 |
化学需氧量 |
mg/L |
8.17 |
165 |
168 |
164 |
165 |
220 |
8.18 |
162 |
167 |
166 |
166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8.17 |
21.5 |
19.6 |
19.9 |
21.4 |
180 |
8.18 |
19.8 |
20.6 |
20.9 |
21.5 |
氨氮 |
mg/L |
8.17 |
11.2 |
12.1 |
11.6 |
11.4 |
20 |
8.18 |
11.2 |
11.8 |
11.5 |
12.0 |
悬浮物 |
mg/L |
8.17 |
88 |
85 |
81 |
87 |
200 |
8.18 |
86 |
90 |
86 |
91 |
总磷 |
mg/L |
8.17 |
1.65 |
1.62 |
1.63 |
1.64 |
3 |
8.18 |
1.56 |
1.66 |
1.67 |
1.65 |
总氮 |
mg/L |
8.17 |
17.5 |
17.8 |
17.9 |
16.8 |
30 |
8.18 |
16.9 |
17.3 |
17.6 |
16.9 |
续表9-2 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单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结果 |
参考限值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污水处理厂出水口 |
pH |
无量纲 |
8.17 |
7.08 |
7.01 |
7.04 |
7.11 |
6-9 |
8.18 |
7.07 |
7.04 |
7.01 |
7.04 |
化学需氧量 |
mg/L |
8.17 |
16 |
17 |
18 |
20 |
50 |
8.18 |
18 |
16 |
19 |
19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8.17 |
5.6 |
5.5 |
5.9 |
5.6 |
10 |
8.18 |
5.4 |
5.6 |
5.8 |
5.8 |
氨氮 |
mg/L |
8.17 |
1.92 |
2.23 |
1.96 |
1.91 |
5 |
8.18 |
2.14 |
2.08 |
1.84 |
2.09 |
悬浮物 |
mg/L |
8.17 |
8 |
9 |
7 |
8 |
10 |
8.18 |
7 |
8 |
8 |
9 |
总磷 |
mg/L |
8.17 |
0.12 |
0.13 |
0.13 |
0.15 |
0.5 |
8.18 |
0.14 |
0.10 |
0.14 |
0.14 |
总氮 |
mg/L |
8.17 |
4.45 |
4.14 |
4.64 |
4.68 |
15 |
8.18 |
4.25 |
4.55 |
4.24 |
4.74 |
执行标准 |
进水口水质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出水口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由表9-2可知,污水处理站进口7项监测指标均达到进水水质标准,出口7项指标pH、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9.2.2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
采样点位 |
采样日期 |
频次及检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最大值 |
氨mg/m3 |
厂界上风向G1 |
8.17 |
0.012 |
0.015 |
0.013 |
0.012 |
0.015 |
1.5 |
8.18 |
0.013 |
0.013 |
0.015 |
0.013 |
厂界下风向G2 |
8.17 |
0.012 |
0.013 |
0.014 |
0.013 |
0.014 |
8.18 |
0.013 |
0.012 |
0.013 |
0.013 |
厂界下风向G3 |
8.17 |
0.013 |
0.013 |
0.015 |
0.012 |
0.015 |
8.18 |
0.013 |
0.012 |
0.015 |
0.013 |
厂界下风向G4 |
8.17 |
0.016 |
0.013 |
0.016 |
0.013 |
0.016 |
8.18 |
0.015 |
0.014 |
0.013 |
0.016 |
续表9-3 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
采样点位 |
采样日期 |
频次及检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最大值 |
硫化氢mg/m3 |
厂界上风向G1 |
8.17 |
0.012 |
0.015 |
0.013 |
0.012 |
0.015 |
0.06 |
8.18 |
0.014 |
0.013 |
0.012 |
0.013 |
厂界下风向G2 |
8.17 |
0.012 |
0.013 |
0.014 |
0.013 |
0.014 |
8.18 |
0.012 |
0.012 |
0.011 |
0.013 |
厂界下风向G3 |
8.17 |
0.013 |
0.012 |
0.015 |
0.012 |
0.015 |
8.18 |
0.015 |
0.012 |
0.015 |
0.013 |
厂界下风向G4 |
8.17 |
0.015 |
0.013 |
0.016 |
0.012 |
0.016 |
8.18 |
0.015 |
0.014 |
0.015 |
0.016 |
执行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
由表9-3可知,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中,氨和硫化氢的最大值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9.2.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4。
表9-6污水处理厂四周噪声检测结果表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采样时间 |
检测值 |
参考限值 |
污水处理厂 |
东面厂界外1m N1 |
8.17 |
昼间 |
58.2 |
60 |
夜间 |
48.4 |
50 |
8.18 |
昼间 |
58.6 |
60 |
夜间 |
48.3 |
50 |
南面厂界外1m N2 |
8.17 |
昼间 |
58.5 |
60 |
夜间 |
48.7 |
50 |
8.18 |
昼间 |
59.4 |
60 |
夜间 |
48.6 |
50 |
西面厂界外1m N3 |
8.17 |
昼间 |
58.2 |
60 |
夜间 |
48.3 |
50 |
8.18 |
昼间 |
58.4 |
60 |
夜间 |
48.6 |
50 |
北面厂界外1m N4 |
8.17 |
昼间 |
59.8 |
60 |
夜间 |
48.2 |
50 |
8.18 |
昼间 |
58.4 |
60 |
夜间 |
48.5 |
50 |
执行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由表9-4可知,污水处理厂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9.3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区域地表水监测结果见表9-5。
表9-5地表水黄溪检测结果表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单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结果 |
参考限值 |
污水处理厂黄溪上游500m |
pH |
无量纲 |
8.17 |
6.91 |
6-9 |
8.18 |
6.90 |
化学需氧量 |
mg/L |
8.17 |
11 |
20 |
8.18 |
10 |
硫化物 |
mg/L |
8.17 |
0.005L |
0.2 |
8.18 |
0.005L |
氨氮 |
mg/L |
8.17 |
0.134 |
1.0 |
8.18 |
0.126 |
总磷 |
mg/L |
8.17 |
0.03 |
0.2 |
8.18 |
0.03 |
总氮 |
mg/L |
8.17 |
0.08 |
1.0 |
8.18 |
0.08 |
污水处理厂黄溪下游500m |
pH |
无量纲 |
8.17 |
6.91 |
6-9 |
8.18 |
6.90 |
化学需氧量 |
mg/L |
8.17 |
12 |
20 |
8.18 |
10 |
硫化物 |
mg/L |
8.17 |
0.005L |
0.2 |
8.18 |
0.005L |
氨氮 |
mg/L |
8.17 |
0.142 |
1.0 |
8.18 |
0.143 |
总磷 |
mg/L |
8.17 |
0.03 |
0.2 |
8.18 |
0.03 |
总氮 |
mg/L |
8.17 |
0.08 |
1.0 |
8.18 |
0.07 |
执行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
由表9-5可知,黄溪两个断面6项指标(pH、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表9-6地表水沅江检测结果表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单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结果 |
参考限值 |
污水处理厂排口处沅江下游500m |
pH |
无量纲 |
8.17 |
7.12 |
6-9 |
8.18 |
7.14 |
化学需氧量 |
mg/L |
8.17 |
10 |
20 |
8.18 |
9 |
硫化物 |
mg/L |
8.17 |
0.005L |
0.2 |
8.18 |
0.005L |
氨氮 |
mg/L |
8.17 |
0.144 |
1.0 |
8.18 |
0.154 |
总磷 |
mg/L |
8.17 |
0.03 |
0.2 |
8.18 |
0.04 |
总氮 |
mg/L |
8.17 |
0.08 |
1.0 |
8.18 |
0.07 |
执行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 监测结果
(1)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排口废水中pH、COD、BOB
5、氨氮、SS、总磷、总氮等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黄溪(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下游500m)、沅江(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500m)处pH、COD、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等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要求。
(2)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黄溪口污水处理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恶臭指标硫化氢和氨均达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3)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黄溪口污水处理厂东、南、西、北侧监测点在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黄溪口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污泥以及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均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油及油桶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10.2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10-1。
表10-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 |
1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做好恶臭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隔离封闭、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卫生防护距离100米以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厂区种有绿色植物吸收净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
卫生防护距离100米以内无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已落实 |
2 |
加强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须做好厂区防渗、防腐蚀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接管水质的监控管理,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
1、污水处理厂重要区域地面均已硬化处理;
2、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并已验收;
3、经监测,污水厂出口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
已落实 |
3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及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
污水处理厂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已落实 |
4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对可回收废物分类堆存、回收。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污泥暂存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污泥经“污泥调理+机械压滤脱水”工艺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后与栅渣及时清运,和生活垃圾一并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
1、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污水处理厂污泥、格栅渣脱水后暂存在污泥间,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废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11结论和建议
11.1总体结论
项目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设计方案及变更说明的审批意见的主要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议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11.2建议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2)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事故排放等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3)建议污水处理厂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环境管理机构正常运行,专人负责全站区的环境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装置正常运行,
(4)并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验。
(5)加强渣场的风险管理管理,如发生泄露应及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并及时处理处置。
(以下无正文)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项目经办人: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自来水厂:黄溪口镇双溪村;
污水处理厂:黄溪口镇黄溪口村; |
行业类别
(分类管理名录) |
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厂区中心地经纬度 |
自来水厂:E:110°39′63″;N:27°71′64″
污水厂:E:110°37′39″;N:27°73′83″ |
设计生产能力 |
自来水厂:6000m³/d;污水处理厂:5000m3/d; |
实际生产能力 |
自来水厂:6000m³/d;污水处理厂:5000m3/d; |
环评单位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以怀环审【2018】98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开工日期 |
2018年10月 |
竣工日期 |
2019年5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验收单位 |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7972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 |
所占比例(%) |
3.76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7972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63.7 |
所占比例(%) |
3.3 |
废水治理 |
4.6 |
废气治理
(万元) |
20 |
噪声治理
(万元) |
4 |
固体废物治理 |
3.3 |
绿化及生态 |
206 |
管理(元) |
25.8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8760 |
运营单位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验收时间 |
2019-10-26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
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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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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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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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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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自来水厂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图

附图4 自来水厂部分验收照片

附图5黄溪口污水处理厂部分验收照片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 自来水厂取水口监测报告




附件3黄溪口污水处理厂末梢水检测报告





附件4固废处置合同


附件5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意见


附件5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意见

附件6 危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7 检测报告




第 二 部 分
黄溪口自来水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了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评审会,会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黄溪口自来水厂;
建设单位: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怀化市辰溪县黄溪口镇;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座规模为6000m
3/d的自来水厂。自来水厂建设有絮凝沉淀池、重力无阀滤池、清水池、废水池、取水泵房、线路等。
2、环保投资
自来水厂总投资3819万元,其环保投资127.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33%。
3、验收范围
黄溪口自来水厂主体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及相关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按照设计方案建设,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自来水厂的污水主要有絮凝沉淀池产生的排泥水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排泥水:进入集泥池浓缩、脱水后,泥饼外运,上清液则回用作为水源水,进入絮凝沉淀工序重新净化,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隔渣及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由周边居民回收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自来水厂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厨房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炒菜产生的油烟经过家庭式抽烟机无组织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自来水厂运营时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
自来水厂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泥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废润滑油及油桶。
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泥:水厂滤池反冲洗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收集进入废水池,经浓缩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水源水,池底污泥,一季度一次,定期人工掏泥,密闭罐车送至污水厂污泥脱水间进一步处理,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形成泥饼,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水厂泥饼产生量分别为12.6t。
废润滑油及油桶:厂内各种设备均需定期维护和修理,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和油桶,目前因污水厂运营时间较短还未产生。日后一旦产生应将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监测结果
根据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黄溪口自来水厂厂界、自来水厂提升泵房东、南、西、北侧监测点在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黄溪口自来水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集泥池产生的沉淀污泥交由黄溪口镇人民政府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油及油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黄溪口自来水厂工程运行正常。项目的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验收组认为:本自来水厂按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整改后,同意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
1、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项目环保设施标识标牌;
3、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本次环保竣工验收的单位及人员有: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环保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体见附件。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 26日
黄溪口污水处理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了黄溪口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评审会,会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黄溪口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怀化市辰溪县黄溪口镇;
建设内容:项目一座规模为5000m
3/d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委任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营运。
2、环保投资
污水处理厂总投资41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28%。
3、验收范围
黄溪口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及相关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按照设计方案建设,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只有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处理后排入沅江。
2、废气
污水处理厂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及食堂油烟。
恶臭: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的主要是格栅井、曝气池、储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处理设施,臭气中的主要成分是硫化氢、氨等,臭气浓度。在各设施周界及厂界周围种植绿化带,定期清理,减少厂内贮存时间,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油烟:厨房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炒菜产生的油烟经过家庭式抽烟机无组织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运营时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的土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组合式MBR池产生的沉淀污泥以及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废润滑油及油桶。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共有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t/a,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污泥:组合式MBR池产生的污泥排至贮泥池,经泵输送至污泥脱水间,经调理、机械脱水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污泥80t/a。
格栅渣:格栅拦截的格栅渣与污泥一起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废润滑油及油桶:厂内各种设备均需定期维护和修理,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和油桶,目前因污水厂运营时间较短还未产生。日后一旦产生应将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监测结果
根据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1)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排口废水中pH、COD、BOB
5、氨氮、SS、总磷、总氮等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黄溪(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下游500m)、沅江(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500m)处pH、COD、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等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要求。
(2)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黄溪口污水处理厂东、南、西、北侧监测点在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黄溪口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沉淀污泥以及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均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黄溪口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行正常,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附近敏感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环境噪声均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验收组认为:本污水处理工程按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整改后,同意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
1、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项目环保设施标识标牌;
3、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
4、设置规范的危废间。
5、尽快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本次环保竣工验收的单位及人员有: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环保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体见附件。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 26日
第 三 部 分
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2018年第9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关规定,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由企业自行完成,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落实了防治污染的措施,实际环保投资263.7万元,占总投资的3.3%。
1.2施工简况
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工程范围,由建设单位同意组织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搬迁,2019年5月开始运行。2018年9月委托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9月25日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以怀环审【2018】98号文予以审批。2019年8月启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9年8月17日-8月18日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并由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9年10月26日,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召开验收会的形式提出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本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可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黄溪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公司管理体系,设环保专员,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该制度对管理职责、废水排放管理、废气排放管理、噪声排放管理、 职工安全、环保培训等做了详细规定。定期对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并进行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使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得以落实,从而减少本企业经济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2)环境监测计划
辰溪县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按照环评报告表中要求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及防护距离问题。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污水出水处理厂排口处设有pH、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并已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环境整治、珍稀动植物保护、林地补充等环保措施。
3整改工作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竣工后、验收期间等各环节,未涉及整改工作内容。
公示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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